资料身份卡
- 发布机构
-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
- 所属专题
- 电子文件与文件管理
- 发布日期
- 2018-05-07
- 来源状态
- 链接正常
快速理解
该资料为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管理局(NARA)下属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ISOO)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的最终规则,确立或更新了国家工业安全计划下涉密信息保护、存储、传输与销毁的具体要求。用户可从中了解联邦承包商在工业运营中管理保密文件及电子文件的制度框架。
01该规则由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管理局下属的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ISOO)发布,修订了32 CFR 2004部分,即《国家工业安全计划》的执行条例。
02规则明确了政府承包商在接收、生成、存储、传输和销毁机密国家安全信息时必须遵守的最低安全标准,涵盖物理文件和电子文件。
03规则依据第12829号行政命令,要求各行政机构在工业安全计划实施中保持一致,并赋予ISOO监督和指导职责。
这份资料可以帮助理解“电子文件与文件管理”中制度、机构与实践之间的联系。02
核心内容
- 01
该规则由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管理局下属的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ISOO)发布,修订了32 CFR 2004部分,即《国家工业安全计划》的执行条例。
- 02
规则明确了政府承包商在接收、生成、存储、传输和销毁机密国家安全信息时必须遵守的最低安全标准,涵盖物理文件和电子文件。
- 03
规则依据第12829号行政命令,要求各行政机构在工业安全计划实施中保持一致,并赋予ISOO监督和指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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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在法规分析部分,该规则声明不涉及《文书削减法》下的新信息收集负担,且不构成对小型实体的重大经济影响,属于非重大监管行动。
- 05
该规则于2018年5月7日起正式生效,相关合规要求可直接应用于与联邦政府有合同关系的企业单位。
该规则是研究美国工业安全领域涉密档案与电子文件管理制度的核心联邦法规。档案学研究者可用于分析联邦政府如何规范非公有部门(承包商)的涉密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比较中美在民用企业保密文件管控上的法律架构。电子文件管理领域的研究者和从业者可据此了解美国对工业界涉密电子文件的生成、分类、存储和处置要求,为数字资源建设中的安全控制策略提供制度比较样本。此外,该规则体现了国家档案机构(NARA)在国家安全信息监管中的扩展角色,服务于档案学中制度治理与机构职能演变的研究。
来源与保存
- 来源域名
- federalregister.gov
- 发布日期
- 2018-05-07
- 更新日期
- 未记录
- 链接状态
- 链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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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研究价值
该规则是研究美国工业安全领域涉密档案与电子文件管理制度的核心联邦法规。档案学研究者可用于分析联邦政府如何规范非公有部门(承包商)的涉密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比较中美在民用企业保密文件管控上的法律架构。电子文件管理领域的研究者和从业者可据此了解美国对工业界涉密电子文件的生成、分类、存储和处置要求,为数字资源建设中的安全控制策略提供制度比较样本。此外,该规则体现了国家档案机构(NARA)在国家安全信息监管中的扩展角色,服务于档案学中制度治理与机构职能演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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