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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记录法
Presidential Records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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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记录法》(PRA,1978 年制定、1981 年生效)将总统及其团队的公务记录确立为联邦政府财产,由 NARA 通过总统图书馆系统保管,并规定了离职后公开与保密的规则。
明确总统公务记录属于联邦政府财产
建立总统与 NARA 的共同管理机制
规定离职后 12 年内可限制公开的类别
授权总统图书馆系统接收与保管
研究总统档案归属、行政特权与公开边界的关键法律,对分析权力交接期的档案管理具有制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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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整理版本围绕总统记录的政府财产属性、离任后管理、公开限制和总统图书馆系统保管机制展开。
该规则说明总统记录法相关程序安排,帮助理解总统离任后记录移交、限制公开、请求访问和 NARA 管理职责如何被制度化。
1981 年生效节点标志着《总统记录法》开始适用于新一届总统任期,对总统记录的归属和移交产生实际约束。
1978 年制定版本确立总统及其工作人员公务记录不再被视为总统私人财产,而是纳入公共记录治理框架。
44 U.S.C. Chapter 22 是总统记录制度的当前法典文本,规定总统记录的所有权、保存、移交、公开限制和 NARA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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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总统记录法程序规则把法律要求转化为 NARA 的办理流程,适合与总统记录法介绍页和当前法典文本一起阅读。
本资料是2005年4月1日发布于《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的一项最终规则,文件编号05-6410,由美国国家档案与记录管理局(NARA)发布,标题为《总统记录法程序》(Presidential Records Act Procedures)。它旨在细化《总统记录法》(PRA)的执行标准,涉及总统及副总统记录的管理、归档、处置与公众获取等程序性规定。本次抓取的联邦公报页面为原型版本,不具备官方法律效力,且因服务器错误未能加载具体条文。尽管如此,该条目本身是研究美国总统档案制度开放性与管理程序的关键入口。研究人员可通过页面提供的链接获取govinfo.gov上的官方PDF版本,以确保对规则内容的准确引用。这份规则对于理解美国最高级别公务档案的处理流程、总统图书馆系统的运作逻辑以及档案开放与保密之间的平衡具有重要价值。
该资料为美国《联邦公报》2023 年 8 月 28 日发布的最终规则,由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RA)制定,修订了 36 CFR 1280 部分。规则明确了在 NARA 管理或占有的建筑、土地及其他财产上,公众可出于个人、非商业用途进行静态摄影、摄像及电影拍摄的条件,取代了此前必须事先取得特别许可的严格管控。规则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生效,除非在 2023 年 9 月 18 日前收到实质性的不利评论。此规则反映了档案机构在保障档案安全与提升公众体验、便利研究利用之间的平衡,是档案设施使用管理政策的重要更新。
该规则于2017年6月8日作为正式规则刊登于《联邦公报》(82 FR 26588),生效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它由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RA)根据《总统记录法》发布,专门修订了36 CFR 1270部分,明确了总统和副总统任期结束后,其官方记录的所有权、管理责任、整理移交国家档案馆和总统图书馆的具体要求,以及公众查阅申请与限制程序。规则旨在确保具有长期历史价值的总统记录得到系统控制,同时平衡国家安全、隐私保护与公众知情权。作为美国联邦档案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件为研究高层政治文件的归档制度、电子公务记录的长期保存以及记录公开中的权益协调提供了权威文本。
该公告由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RA)于2013年12月20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文件编号78 FR 77256。公告宣布NARA根据《1974年隐私法》第(e)(4)节的要求,对其持有的多个“系统记录”(指以个人识别信息为索引的记录集合)进行重新发布和修订。公告中详细列出了各系统名称、系统所在地、所涵盖的个人类别、所保存记录的类型、记录用途、存储方式、访问控制以及个人查阅和修正自身记录的程序等要素。此次重新发布使得NARA的记录系统描述与当前实际操作保持一致,并征求公众在2014年1月21日前提交意见,修订若无进一步变更通知,将于2014年2月3日生效。该资料是了解联邦机构如何通过SORN机制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履行透明义务的重要法律程序文件,对档案学中隐私管理、电子记录合规及档案开放利用研究具有实证价值。
本文件是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RA)依据《1974年隐私法(修订版)》发布的正式系统记录通知,刊载于《联邦公报》。公告宣告建立代号为NARA 40的隐私法系统记录,详细列明该系统名称、存放位置、所覆盖的个人类别(包括访客、研究人员、志愿者、供应商等)、记录内容(姓名、联系方式、访问日期等)、维护法律依据、常规使用场景、存储与检索方式、安全保障措施以及个人查阅与修正记录的程序。该通知是联邦档案机构落实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接受公众监督的重要环节,公众可在生效日前提交意见。该资料为研究美国档案领域隐私治理、系统记录透明度及个人权利保障机制提供了原始法律文书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