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身份卡
- 发布机构
-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
- 所属专题
- 法规政策与制度治理
- 发布日期
- 2008-12-29
- 来源状态
- 链接正常
快速理解
这是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管理局(NARA)于2008年12月29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的一项最终规则。该规则规定了NARA员工在涉及机构信息或文件的法律程序中提供证词或文件的正式程序和要求。用户可以从中了解NARA处理法律程序请求的官方流程、员工作证的限制以及相关法规的修订情况。
01该规则修订了《联邦法规汇编》第36编第1250、1251和1256部分,具体涉及公共文件的可及性、NARA员工作证以及文件的使用。
02规则规定了NARA员工在涉及机构信息或文件的法律程序中提供证词或文件的正式请求和批准程序。
03规则明确了NARA员工在未经机构总法律顾问或指定官员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就机构信息作证或提供文件。
这份资料可以帮助理解“法规政策与制度治理”中制度、机构与实践之间的联系。02
核心内容
- 01
该规则修订了《联邦法规汇编》第36编第1250、1251和1256部分,具体涉及公共文件的可及性、NARA员工作证以及文件的使用。
- 02
规则规定了NARA员工在涉及机构信息或文件的法律程序中提供证词或文件的正式请求和批准程序。
- 03
规则明确了NARA员工在未经机构总法律顾问或指定官员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就机构信息作证或提供文件。
继续阅读
- 04
规则包含了对请求方可能收取的费用(如员工时间成本、复制费用)的相关规定。
- 05
该规则是NARA为回应法律程序请求、保护机构文件和信息的完整性而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该资料为研究美国联邦档案机构的法律遵从性和治理机制提供了具体案例。可用于分析档案机构如何通过制定内部规则来应对法律程序中的信息请求,平衡信息公开、文件保护与员工职责之间的关系。对于比较中美档案法规在应对司法程序方面的异同、研究档案机构的内部合规制度建设,以及探讨档案工作者在法律环境下的行为规范具有参考价值。
来源与保存
- 来源域名
- federalregister.gov
- 发布日期
- 2008-12-29
- 更新日期
- 未记录
- 链接状态
- 链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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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研究价值
该资料为研究美国联邦档案机构的法律遵从性和治理机制提供了具体案例。可用于分析档案机构如何通过制定内部规则来应对法律程序中的信息请求,平衡信息公开、文件保护与员工职责之间的关系。对于比较中美档案法规在应对司法程序方面的异同、研究档案机构的内部合规制度建设,以及探讨档案工作者在法律环境下的行为规范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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