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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RESEARCH FILE
开放利用、展览教育与公众参与
我想了解各国档案馆如何服务公众、开放档案、举办展览课程,并吸引公众参与档案工作。
Laws and Regulations
查看全部资料法律法规
这里集中呈现制度依据、规则条文和治理框架,适合先建立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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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总统记录法
《总统记录法》(PRA,1978 年制定、1981 年生效)将总统及其团队的公务记录确立为联邦政府财产,由 NARA 通过总统图书馆系统保管,并规定了离职后公开与保密的规则。
法律法规
总统记录
本规则由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RA)于2017年发布,修订《联邦法规》第36编第1270部分,规定总统及副总统官方记录的管理、移交与公众获取程序,是实施《总统记录法》的关键规章。
法律法规
总统记录法程序规则
该资料为美国国家档案馆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的最终规则,用于落实《总统记录法》的实施程序。当前联邦公报原型页面出现错误,未能抓取到具体条款,建议通过官方PDF查阅完整内容。
法律法规
NARA 设施使用规则:在 NARA 财产上进行个人用途拍摄、摄影或录像的规定
本规则由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RA)发布,修订《联邦法规》第 36 编第 1280 部分,规定了公众在 NARA 设施及财产范围内为个人(非商业)目的进行拍摄、摄影或录像的具体要求与限制。
法律法规
美国国家档案馆研究室程序修订规则(2004年)
该规则是美国国家档案馆(NARA)发布的最终条例,修订了其档案研究室内使用联邦记录和捐赠历史资料的程序。用户可了解原始文件查阅、微缩胶卷使用、安全要求及复制的具体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