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身份卡
- 发布机构
-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
- 所属专题
- 开放利用、展览教育与公众参与
- 发布日期
- 1995-08-28
- 来源状态
- 链接正常
快速理解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管理局(NARA)于1995年发布的规则,修订了《联邦法规》第36编中关于电子邮件系统的文件管理规定。该资料明确了联邦机构在电子邮件创建、维护和处置方面的要求,确保电子邮件文件符合《联邦文件法》和《信息自由法》的法定要求。
01由NARA发布,作为最终规则修订了36 CFR第1220、1222、1228及1234部分,并于1995年9月27日生效。
02明确将联邦机构电子邮件系统中创建或接收的、符合文件定义的官方通信视为联邦文件。
03要求各联邦机构制定并实施针对电子邮件系统的文件管理政策和程序,确保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可用性及依法处置。
这份资料可以帮助理解“开放利用、展览教育与公众参与”中制度、机构与实践之间的联系。02
核心内容
- 01
由NARA发布,作为最终规则修订了36 CFR第1220、1222、1228及1234部分,并于1995年9月27日生效。
- 02
明确将联邦机构电子邮件系统中创建或接收的、符合文件定义的官方通信视为联邦文件。
- 03
要求各联邦机构制定并实施针对电子邮件系统的文件管理政策和程序,确保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可用性及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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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规则旨在解决电子邮件传输的文件因缺乏系统管理而导致丢失、无序删除及难以满足FOIA请求等问题。
- 05
该规则强调了NARA对联邦机构电子文件管理实践的监督权,并提供了向合规过渡的时间表。
该资料可用于研究美国联邦电子文件管理法规的早期演进、电子邮件作为正式文件的法定地位确立过程,以及档案机构如何通过规则制定应对信息技术变革。对于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电子文件管理政策、分析文件管理法规如何支撑公众信息获取(FOIA)具有参考价值。同时,也为理解NARA在联邦文件管理体系中的监管工具(如36 CFR修订)和制度设计提供了原始规范文本。
来源与保存
- 来源域名
- federalregister.gov
- 发布日期
- 1995-08-28
- 更新日期
- 未记录
- 链接状态
- 链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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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研究价值
该资料可用于研究美国联邦电子文件管理法规的早期演进、电子邮件作为正式文件的法定地位确立过程,以及档案机构如何通过规则制定应对信息技术变革。对于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电子文件管理政策、分析文件管理法规如何支撑公众信息获取(FOIA)具有参考价值。同时,也为理解NARA在联邦文件管理体系中的监管工具(如36 CFR修订)和制度设计提供了原始规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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