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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RECORD · fr-98-33685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隐私法实施条例

已从“开放利用、展览教育与公众参与”专题卷宗中调取

RECORD IDENTITY

资料身份卡

法律法规制度规范
发布机构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
所属专题
开放利用、展览教育与公众参与
发布日期
1998-12-21
来源状态
链接正常
INDEX TERMS开放利用、展览教育与公众参与法规政策与制度治理Federal RegisterNARAFOIA
01
READING BRIEF

快速理解

这是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RA)于1998年发布的隐私法最终规则,编入36 CFR第12部分。用户可以从中了解NARA依据1974年《隐私法》处理个人文件查询、修改、收集与披露的程序性规定。

建议关注

01该规则由NARA依据1974年《隐私法》发布,作为其实施条例,编入36 CFR第12部分,文档编号为98-33685。

02规则明确规范了个人向NARA提出查询、复制或修改其个人文件的具体申请程序与机构响应要求。

03该最终规则于199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相应内容在《联邦公报》第63卷第70342至70348页公布。

这份资料可以帮助理解“开放利用、展览教育与公众参与”中制度、机构与实践之间的联系。
02
KEY FINDINGS · I

核心内容

  1. 01

    该规则由NARA依据1974年《隐私法》发布,作为其实施条例,编入36 CFR第12部分,文档编号为98-33685。

  2. 02

    规则明确规范了个人向NARA提出查询、复制或修改其个人文件的具体申请程序与机构响应要求。

  3. 03

    该最终规则于199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相应内容在《联邦公报》第63卷第70342至70348页公布。

03
KEY FINDINGS · II

继续阅读

  1. 04

    作为档案机构自身的隐私规章,它为档案利用中个人信息保护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提供了制度范例。

研究提示

该资料适合档案学研究者、教育者和从业者用于以下方向:美国联邦档案机构隐私保护法规与程序的制度分析;档案利用中隐私权与信息自由的平衡比较研究;数字转型过程中档案机构个人数据治理规则的演变研究;以及中美档案隐私法规的比较法研究。

04
PROVENANCE & PRESERVATION

来源与保存

来源域名
federalregister.gov
发布日期
1998-12-21
更新日期
未记录
链接状态
链接正常
2份来源文件1个版本节点已完整备份快照状态

本站保存件用于来源核验与学术研究;正式引用时,请优先核对发布机构的当前有效文本。

05
ARCHIVE SNAPSHOT

档案快照

06
RESEARCH VALUE

研究价值

该资料适合档案学研究者、教育者和从业者用于以下方向:美国联邦档案机构隐私保护法规与程序的制度分析;档案利用中隐私权与信息自由的平衡比较研究;数字转型过程中档案机构个人数据治理规则的演变研究;以及中美档案隐私法规的比较法研究。

RESEARCH TERMS开放利用、展览教育与公众参与法规政策与制度治理Federal RegisterNARAFOIARule
07
ARCHIVE SNAPSHOT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隐私法实施条例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隐私法实施条例 的放大档案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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