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身份卡
- 发布机构
-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
- 所属专题
- 电子文件与文件管理
- 发布日期
- 2009-10-02
- 来源状态
- 链接正常
快速理解
该资料为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RA)于2009年发布的最终规则,全面修订联邦文件管理法规(36 CFR 第12章),引入ISO 15489等标准以应对电子文件管理需求。用户可从中了解美国联邦文件管理法律制度的现代化转型要点。
01该规则对36 CFR第12章进行结构性重组,将原分散的子章节整合为更清晰、适应电子文件管理需求的法规框架。
02正式采纳ISO 15489《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国际标准,将其作为联邦机构制定和实施文件管理方案的核心指导原则。
03澄清并修订“文件”与“非文件”的定义,以减少各联邦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对文件判定的混淆和争议。
这份资料可以帮助理解“电子文件与文件管理”中制度、机构与实践之间的联系。02
核心内容
- 01
该规则对36 CFR第12章进行结构性重组,将原分散的子章节整合为更清晰、适应电子文件管理需求的法规框架。
- 02
正式采纳ISO 15489《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国际标准,将其作为联邦机构制定和实施文件管理方案的核心指导原则。
- 03
澄清并修订“文件”与“非文件”的定义,以减少各联邦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对文件判定的混淆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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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要求各联邦机构建立和维持成文的文件管理计划,尤其强调电子文件系统的功能需求、元数据捕获和长期可读性。
- 05
规则于2009年10月2日发布在《联邦公报》,同年11月2日生效,全文共57页,并附有对提案阶段公众意见的详细回应。
该资料可用于研究美国联邦文件管理法制的演进,尤其是数字转型期法规的适应性修改;分析国际标准ISO 15489在国家法规中的采纳机制与实际应用;比较中美两国在电子文件管理立法框架、文件定义和管理职责方面的异同;探讨电子文件作为法律证据的认可条件;以及观察NARA通过《联邦公报》规则制定程序进行行业管理与公众参与的方式。
来源与保存
- 来源域名
- federalregister.gov
- 发布日期
- 2009-10-02
- 更新日期
- 未记录
- 链接状态
- 链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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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研究价值
该资料可用于研究美国联邦文件管理法制的演进,尤其是数字转型期法规的适应性修改;分析国际标准ISO 15489在国家法规中的采纳机制与实际应用;比较中美两国在电子文件管理立法框架、文件定义和管理职责方面的异同;探讨电子文件作为法律证据的认可条件;以及观察NARA通过《联邦公报》规则制定程序进行行业管理与公众参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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