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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RECORD · fr-97-27822

电子文件向国家档案馆移交规则

已从“电子文件与文件管理”专题卷宗中调取

RECORD IDENTITY

资料身份卡

法律法规制度规范
发布机构
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
所属专题
电子文件与文件管理
发布日期
1997-10-21
来源状态
链接正常
INDEX TERMS电子文件与文件管理数字资源建设与长期保存法规政策与制度治理Federal RegisterNARA
01
READING BRIEF

快速理解

美国国家档案馆1997年发布的最终规则,修订了36 CFR 1228和1234部分,规定联邦机构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电子文件的法律要求与程序。

建议关注

01该规则由NARA发布,修订《联邦法规》第36编第1228部分(档案管理)和第1234部分(电子文件管理),确立电子文件移交的法律基础。

02规则明确联邦机构必须依法向国家档案馆移交具有历史或其他持久价值的电子文件,并规定了相应的移交程序和时间要求。

03文件以规则形式在《联邦公报》上公布,编号97-27822,于1997年11月20日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份资料可以帮助理解“电子文件与文件管理”中制度、机构与实践之间的联系。
02
KEY FINDINGS · I

核心内容

  1. 01

    该规则由NARA发布,修订《联邦法规》第36编第1228部分(档案管理)和第1234部分(电子文件管理),确立电子文件移交的法律基础。

  2. 02

    规则明确联邦机构必须依法向国家档案馆移交具有历史或其他持久价值的电子文件,并规定了相应的移交程序和时间要求。

  3. 03

    文件以规则形式在《联邦公报》上公布,编号97-27822,于1997年11月20日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03
KEY FINDINGS · II

继续阅读

  1. 04

    规则批准将若干指定的出版物以引用方式纳入法规,作为电子文件移交的推荐操作标准或格式规范。

研究提示

该规则可用于研究美国电子文件管理的早期法律框架和制度演变,比较中美电子文件移交法规的差异;分析国家档案馆在数字资源积累中的接收机制;探讨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的法定保障;以及为电子文件长期保存制度设计提供历史借鉴。

04
PROVENANCE & PRESERVATION

来源与保存

来源域名
federalregister.gov
发布日期
1997-10-21
更新日期
未记录
链接状态
链接正常
2份来源文件1个版本节点已完整备份快照状态

本站保存件用于来源核验与学术研究;正式引用时,请优先核对发布机构的当前有效文本。

05
ARCHIVE SNAPSHOT

档案快照

06
RESEARCH VALUE

研究价值

该规则可用于研究美国电子文件管理的早期法律框架和制度演变,比较中美电子文件移交法规的差异;分析国家档案馆在数字资源积累中的接收机制;探讨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的法定保障;以及为电子文件长期保存制度设计提供历史借鉴。

RESEARCH TERMS电子文件与文件管理数字资源建设与长期保存法规政策与制度治理Federal RegisterNARAdigital preservation
07
ARCHIVE SNAPSHOT电子文件向国家档案馆移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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